The Second Second

   

【牙嗝】博克岛的羊有咩要叫

我只是博克岛上一只普通的绵羊,我不知道我造了什么孽,为什么会是博克岛的绵羊。

在博克岛和龙打仗的时候,龙抓走了我许许多多的同类。在博克岛和龙友好相处的时候,啊——哈!我们还是要在龙爪子下飞来飞去,被他们的比龙大赛当做计分器。

都怪那个瘦成杆的逗龙棒小子,就是现任族长的儿子——小嗝嗝,当然是他。是他把龙变成了博克岛的朋友,我早该知道这个,毕竟我是一头有资历的老羊了。早在这小子头发顺滑服帖——关键是服帖——的时候,他把那头夜煞往铁匠铺领,我就见过他们鬼鬼祟祟的偷情行为。

呃……好吧,偷情可能并不准确,但是谁在乎呢。

总之,我事实上是小嗝嗝和那头龙开始腻歪的见证者。我还记得那一天夜色深沉,博克岛最美丽的姑娘亚丝翠娜抓到了近来风头大盛的小嗝嗝。他们在窗户那一边谈话——这是我听到的。而窗户这一边,当然啦,夜煞好奇地看着我,我怀疑人生地看着他。

没错!夜煞从来没有捕食过,我的亲戚们大多是被致命纳得、凶煞梦魇、双头龙、葛伦科之类的抓走,但我是混迹人堆的羊啊,混迹人堆的羊知道夜煞的威名。哦瞧,他把可怜的族长家的儿子系在了裤腰带上——或者说项链上——呃……也许是……鞍座上?

我的大脑停止了运作,我的嘴巴忘记了咀嚼。

哇靠,一只夜煞,和一头——抱歉——一个人类和平共处,还用一根绳子把他们彼此绑定了!

咩诶!

大概是我发呆的样子太过英俊潇洒惹龙爱,也或者那夜煞突然想起来他得抓点儿什么,总之他突然奋力向我走了过来。他走过来不要紧,但是他的绳子那一头还系着小嗝嗝。果然,下一瞬间小嗝嗝从窗户那一头被拽了过来,直接砸在夜煞的背上。

“我们快走!”

小嗝嗝手忙脚乱地爬上夜煞的后背,抢在亚丝翠娜打开窗户之前消失不见了。而我当然……换了个地方吃草,夜色深沉,岁月静好。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叫小嗝嗝逗龙棒?哦这位朋友你可真是可爱,难道不是因为他是博克岛首屈一指的驯龙大师么?没有龙能在他手下过一个回合,也没有龙不愿意去他脚边打滚撒娇。只要顶得住那头夜煞,朋友,你也可以去。

没错,那头夜煞,我们又聊起了他。说实在的,当人处理他们和动物的关系时,人类往往习惯把亲近的动物称为宠物。当然啦,龙不行,小嗝嗝甚至用了不少时间告诉全岛人不要把龙当成普通的动物,而是能够平等交往、语言不同的朋友。龙这种生物,聪慧温和,情感丰富,性情纯良,忠贞不二……等等,性情纯良反正是不适合夜煞的。

夜煞是小嗝嗝的……姑且定义在朋友这个词上吧。真的,小嗝嗝一向是个很温和的男孩,我想博克岛有记忆的东西都见过他以前那副缩头缩脑耷拉肩膀的样子。他温和得过分了,哪怕他有了丰功伟绩,掀开了博克岛历史新的一页,在第一个骑龙的维京人这个先河后又开了第一个会飞的维京人的先河,他依然是个温和的朋友,体贴、包容、谦逊……内敛着他多半只有夜煞见过的骄傲和张扬。

但是我必须要说,小嗝嗝是个温和的男孩、朋友、甚至后来成为一位温和伟大的族长,但是所有温和的前提,记住,是你不要动他的龙。

这就要说到可怜的米尔杜了,小嗝嗝十五岁那年他三番五次想要赶走岛上的龙,夜煞作为小嗝嗝的挚友自然首当其冲。阿尔文上岛找龙族征服者那一次——抱歉,题外话,小嗝嗝和夜煞真的说不上是谁征服了谁,或者谁驯服了谁。毕竟,一般的龙似乎不会吐半条鱼喂给他们的骑手吃,更别提骑手一脸嫌弃但还能吃下去了。

现在我们回到正题,阿尔文上岛找龙族征服者那一次。龙们顺利回岛后,小嗝嗝把话说得明明白白,他永远不会忘记米尔杜做过的事。所以,当米尔杜真的活到了小嗝嗝当族长的岁数,并且在沃尔卡带了更多的龙上岛后,他变本加厉的挑衅终于得到了回报。

奥丁在上,米尔杜差一点儿就不是博克岛的人了。咩哈哈哈哈哈,我讨厌他家那头坏脾气的羊很久了!

那头夜煞对小嗝嗝来说到底有多重要?嗯……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我的朋友,我毕竟只是一只绵羊。不过我可以透露一点,关于小嗝嗝对那头夜煞来说到底有多重要。打个比方,对于所有龙来说,小嗝嗝是一根逗龙棒,那么对于那头夜煞来说,小嗝嗝就是涂满了龙草汁液的逗龙棒。你们真的应该在夜晚清醒一点,凉爽的空气下吃草有利于身心健康。我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少次看到夜煞把他的人类按在地上没完没了地舔。而他的人类,相信我吧,他的人类只是担心衣服很难洗,但绝不是自己很难洗。换句话说,如果小嗝嗝没穿衣服,我简直可以想象他高高兴兴被舔的样子……真希望我能看到这一幕,好佐证我的观点。

现在,还记得我之前说姑且把他们的关系定义为朋友么?实际上,我发誓他们的关系早就在这之上了,恋人都爆棚了也说不定。这可不是什么荒诞不羁的笑话,如果你也见过他们额头贴额头,嘴巴贴嘴巴,相互依偎,残缺的尾翼贴着残缺的腿……我看你是不是还笑得出来。

哦我听到脚步声了,有人来了,而且……该死!又到了比龙大会的时候了么?我看到了颜料!不不不不要抓我我是一头老绵羊老绵羊受够了被高空抛——好的,你选择了我,你这个混蛋人类。

我愤愤地嚼着草,并不警惕四周的情况。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爪子把我抓了起来,我看了看爪子的颜色,抬头叫了两声。夜煞的脑袋低了下来,倒着看我,并发出疑惑的咕噜声。

“你能不能轻点儿放我?我是一把老骨头!”我这样对他嘶吼,不知道他是不是能听懂羊话。可能他确实是听懂了,因为他之后轻轻地把我放进了那个属于族长的计分袋里。

我还是不知道我造了什么孽,为什么会是博克岛的绵羊。不过,这也许是一种另类的享受。毕竟,不是哪里的绵羊都能被龙带到天上飞,和龙和平共处做朋友,甚至看着龙和人谈恋爱,这个人还是我们的族长……哦你知道么,他们,这一龙一人,甚至还穿情侣装。你的肩徽是我的尾翼图案,我的模样在你胸口装饰上……喔噢。当一只博克岛的羊其实也不错……不是么?

 

——THE END

去博克岛当羊了,有缘再见,组队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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